辽财公告
关于申报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人选材料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6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408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申报,二级学院推荐,共有3名教师申报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

为广泛接受监督,经研究,决定对申报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16日-20日(见校园网)。公示期间,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或申报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教务处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应包括推荐人选、存在问题及依据;提意见者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意见不予受理。我处对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联系人:徐磊;联系电话:0429-5841003;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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