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529号)要求,在课程负责人申报、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决定拟推荐“金融学”等三门课程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6日。
如有异议,请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0429-5841003
附件: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pdf